原文:https://en.uesp.net/wiki/Lore:King_Edward,_Part_VII
【注:King Edward,米斯是个实诚人,说了要讲的故事就一定会讲。本篇介绍了如何向阿卡托什搭讪并获取他的存款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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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资料图】
“就是说你见到了一个恶魔?还用牙杀了只老鼠?牙那可是,一把上好的黑檀岩匕首。这东西很稀罕,你要好好地对待它。”米斯说,“刀子本身我没什么能讲的,除了它来自莫瑞林的父亲。就是我们逃跑前,他哥哥派他去修的那把。你想知道他们是怎么搞到马茨用来雕刻刀柄的那枚龙牙吗?”
爱德华点点头,抚摸着弯曲的刀柄,上面浅浅地雕刻着缠绕的玫瑰、荆棘和树叶。晚餐过后好一段时间,除了他和米斯,大伙都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从篝火边离开。阿列拉和莫瑞林手挽着手出去散步,阿列拉用双手握住莫瑞林刚刚痊愈的左手。当爱德华提出跟他们一起去时,两人笑了起来,摇了摇头,“今晚不行。”阿列拉说,“早点睡吧,天亮以前我们就出发。”杨柳去拜访一位高精灵朋友了。山毛榉、萨’阿斯、马茨还有凯季特女人丝克,也一起说说笑笑地走了。他们邀请米斯一块去,但米斯拒绝了。
“凯季特!他们都变成了一群不知羞耻的凯季特。”米斯说。矮个暗精灵挨着灼热的余烬坐着,膝盖收到胸前。他的头发和双眼在昏暗的火光中闪闪发亮。“你要是想找伴,就去找伴,别整得跟锦标赛似的。下次他们就要开始卖票了。不过各人有各人的想法。凯季特也觉得我们很奇怪,因为我们喜欢凑一在块吃东西。丝克说,一开始听到别人咀嚼的声音,她饭都吃不下去了。好吧,要是一群人瞅着我我也做不下去——你还太小,我猜这个话题不适合你。”
爱德华耸耸肩。这是一个美丽的夜晚,天气凉爽,没有月亮,但星星又大又亮。
“不管怎么说,就在马茨加入我们几个月之后。我们人在天际,从一个镇子逛到另一个镇子。就是三个孩子想长长见识,哪儿找得到活就在那里打一些零工。只要听说有比武,莫瑞林就去参加,但他赢的不多......钱只够赛后给他疗伤。照天际的方式打斗,哪怕不是以死相搏,你也可能被揍得很惨——不能用护盾术,或是任何类似效果的咒语,也不许用魔法。他吸引到了一些看客,这帮人乐得见到沙地上沾点暗精灵的血。多沾些也无妨。人们一开始讨厌他。在竞技场中,你会感到无比孤独,尤其是当你打败了本地镇子上最受欢迎的选手。而要是他打败了你,那情况就更糟了。”
“只有马茨和我是支持他的,有时候我们不敢大声喝彩。当时,要是看到一名诺德男孩为一个暗精灵欢呼,他们的表情会变得很奇怪。当然,马茨个头够大,没谁敢找他的麻烦。那是很久以前的事了。现在要是比赛陷入紧张局面,莫瑞林会是受欢迎的那个。因为观众们愿意为精彩的较量喝彩,但现在很少有人真的想看他落败。大伙喜欢看最强的人,即便裹着暗精灵的皮囊。当他走进一座竞技场,你知道你见到的就是最强者。但这并不是说,他们不想看见一名更优秀的诺德人。而马茨快要达到那个层次了。不过他跟莫瑞林对打时发挥不出最佳实力。也许是不想,又也许是莫瑞林太了解他了。哦,对了,你要听龙的故事......”
“那么,有天晚上,在一家旅馆里,莫瑞林跟一个诺德人赌钱,想捞点外快。赌金很高,那个男人的筹码不够,就说他可以押上一张地图,向莫瑞林表示跟注。他说这张地图指向一个隐秘地点,藏有世上最好的宝剑。据说剑身附有咒语,当你击中对手,他伤得有多狠,你就能得到多少治疗[1]。有个法师赶在自己死前把剑藏了起来,只有够格的人才能拿到它。”
【注1:破案了,这就是黑檀岩刃】
“‘然后你觉得我看起来够格?’莫瑞林说,咧嘴笑了。我们很年轻,脑子蠢,但也不是那么蠢。”
“那个诺德也报以笑容,说,‘我在法克瑞斯[2]见过你打架,小子。看起来你可以去碰碰运气。”
【注2:Falcreath,即天际城镇佛克瑞斯】
“‘为什么不呢?单凭故事就值得这笔金子了。你应该去当个诗人。’不管怎么说,莫瑞林赢下了赌局,分出足够的数目还给了那人,免得晚上被割了脖子。我们只是出于好玩,拿起地图来看。上面画的是落锤境内的龙齿山脉。真是块蛮荒之地。然后还打了个‘X’,标着字样说是‘牙巢’。马茨很兴奋,说他听说过这个地方,但从来不知道它在哪。”
“‘你还是不知道。’我说 ,‘随便哪个傻子都能画张地图,就像随便哪个傻子都可以对着地图看一样。我自个都可以搞一份出来。”
“马茨说牙巢是一个过去的矮人矿场,但据说现在那里有一条龙,矮人都跑没了。一听到矿场,眼看莫瑞林就来了兴致,问他们在那里都采些什么。马茨说是秘银和黄金。”
“莫瑞林说,‘嗯......’”
“秘银让他动了心。我们负担不起像样的武器。而秘银很是稀罕,就其价值而言运输起来十分轻便,也易于开采和熔炼,只要你知道怎么办;他就知道。他不相信有魔法武器和龙,但他认为矿场可能是真的。采矿的技艺溶在他的血液里,拉’阿辛姆家族[3]的人都这样,那是黑檀心的王室血统。”
【注3:R'Aathim,暗精灵的一个氏族】
“我们花了好几个月的时间来到那里。我们买不起马。要是没有地图,我们永远别想找到那个地方。那是个遍布迷阵的国度,到处是峡谷和隐蔽的溪谷。到达那里时,我们从未想过会见到这样的景象。你从谷口就能看到塔楼,远远地耸立着。暗精灵采矿时就直接住在山洞里,可矮人会在他们的矿场上修建起厅堂。从外面看真的很漂亮。狭窄的高塔,拱桥飞架其间。看起来精妙无比;你不会想到这样的建筑竟出自矮人之手。建筑同时与山岩融为一体。大门上安置着一座巨大的岩石龙。”
“‘这是你的龙,马茨。’我说。那里面没什么东西可看,只有石墙。入口十分宽阔,但门已经不见了。一座巨大的开放式矿坑周围修着一圈作业台......可能是矿场的起始部分,被改造成了大厅。就在正中,财宝多得超乎你的想象......像被压扁的干草垛一样堆在一块。而压扁它们的是一条金龙,蜷伏在上面;我们一开始甚至没有看到它。因为他的轮廓跟其他金子混在了一起。好吧,我们僵在了原地。在外头我们可没发现有活生生的龙的迹象。这地方有一股硫磺味,但大多数矿场都这样。而那条龙只是躺在那里。无论哪一处避难所离这都有两里路。”
“‘我跟你说有一条龙。’马茨小声说。”
“‘嘘。’莫瑞林说,‘看他鼻子前面是什么。’”
“相信我,我一直在盯着他的鼻子看。但那里毫无疑问,正躺着一柄没有剑鞘的剑......剑刃是黑色的金属,看起来跟他的匕首一模一样。‘你们俩准备撤。’莫瑞林说,‘不管怎样,我要去试试拿那把剑。这要不是黑檀岩的,我就是个木精灵。龙没准已经死了,或者正在冬眠......又或许压根不是活物。只是矮人造出来保卫他们财宝的东西。就像诺德农民放在庄稼地里的稻草人。最糟糕的情况下,我也能分散他的注意力,让你们有时间开溜。’”
“我很想接受他的建议,但马茨只是摇头,一个人回去我又有点不好意思。”
“‘我们还是一起溜吧。’我说。那东西看起来已经实实在在能吓跑我了。但莫瑞林用上了隐形术,沿着台阶一路向下,动作轻得连我都听不见。看得出,马茨很不情愿让他一个人下去,但就算是在鱼市上,潜行避开一个又瞎又聋的乞丐,马茨都办不到。所以我们给弓上弦,盘算着万一龙醒了,跑去追莫瑞林,我们可以试着射上几箭,运气好的话,没准能射中眼睛。马茨和我挪了个地,一旦形势需要,可以尽快爬上高塔阶梯,我们觉得那地方龙过不来。然后我们猫着腰,从围栏里往外瞅。可别以为除了躺在那的龙就没什么好看的了。能看的东西真是多了去了,那地方。”
“然后那对龙眼忽然睁开,我的心猛蹿了一下,接着几乎停止了跳动。”
“‘啊——!今天晚饭自己找上门了。’龙说,‘好好看看我的收藏吧,暗精灵。你偷不走的,也看不了多久,但你的骨头会跟它们作伴......永永远远。’”
“‘我不想要你的收藏,龙,只想要你守着的那把剑。我会拿我的剑跟你换;我的更大。’我看不见莫瑞林,但他的声音正从剑的位置传过来。基本就在龙的嘴边上!”
“‘我可以饱餐一顿,两把剑都归我。我干嘛只要你那把可怜兮兮的剑?’”
“‘让我过去,我可以去下面给你取来更多的黄金。’”
“‘我的金子够多了。’龙打了个哈欠,当时我以为他要把莫瑞林一口吞了,但龙别开了脑袋——也没朝向我们。马茨正想找机会放一箭,但那地方对诺德人的眼睛来说太暗了,他担心会射中莫瑞林,毕竟只凭声音他没法准确判断莫瑞林的位置。当然,莫瑞林很聪明,不会站到我们和龙当间,但那会马茨的脑子还很笨,想不到那么远。马茨说,奴役在某些方面会让人变蠢,而他获得自由的时间并不长。我看得很清楚,我也能凭声音辨别莫瑞林的位置,但那一箭需要的射程超出了我的能力范围。”
“龙接着说,‘不过有件事你可以为我做,精灵,能帮你延长几分钟的生命。’”
“‘眼下多几分钟听起来也不赖,龙。你想让我做什么?’莫瑞林的声音听着冷静又放松,就好像他在问第二天下不下雨一样。紧要关头下他总能保持头脑冷静,这点我得承认。”
“‘我牙疼。疼的地方太靠里,我的爪子够不着。你看得到吗,精灵?’龙张开下巴,露出牙齿。就在那时,莫瑞林的隐身术失效了,我看见他就站在那里,抬头望向一张黑洞洞的嘴。‘你把头低一点,我才好看清楚。’他泰然自若地伸出手,把上嘴唇拉向一边,然后仔仔细细地检查了内侧牙床。这是我见过的最鬼扯的事。”
“‘化脓了。你的牙床得切开,牙齿也该拔掉。你要是信得过我,让我拿剑进去,我可以把它切开。’”
“‘我为什么要相信你,暗精灵?我就没听过你们这种人的好话。’”
“‘那你肯定是和诺德人相处太久了。我根本来不及杀你,你就把我给干掉了。我有什么尝试的必要吗?听着,那上面有我的朋友。假设他们为你捕一头肥美的鹿。我来帮你切开牙床,然后你放我走,改吃那头鹿。不然你现在就吃掉我得了,接着牙疼之类的。’”
“‘啧——你怎么敢肯定你的朋友离开后还会回来?’”
“‘他们不够聪明。我替他们出谋划策。要是没了我他们会迷路的。狩猎愉快,伙计们!呃,要是他们找不到鹿,你还想要别的什么吗?野猪,没准?几只兔子?坚果?浆果?快点想,行吗?’但我们约定过手势信号,他的手势说离开那里别回来了!”
“我乐意从命;我是说我很喜欢莫瑞林,但我看不出死在他身边能给他带来什么慰藉。如果菜谱上写的是我,我也乐意让他走,我估计他和我想的一样。但那个铁脑瓜的诺德不肯听我的!说如果我们能做的只有一同赴死,那我们就得这么做。诺德人的蠢话。写进歌里倒是不错。”
“所以我们花了几个小时,弄到了一头鹿,带着鹿往回走。我估摸着眼下莫瑞林已经填进了龙的肚皮,龙会很高兴再加上一头鹿,又一个暗精灵,还有一个诺德,以充实一天的口粮。可莫瑞林还坐在那里,跟龙聊着天。见到我们,他看起来不太高兴。跟我们说把鹿放下然后出去吧,等我们一走他就去切开脓肿。但马茨说他一直在思考。哦,哥们,我寻思。马茨不常思考,那真是一桩好事情。他觉得他可以牵一根链子栓住坏掉的牙齿,另一端固定在地板上,然后龙自己一使劲,把牙拽下来。”
“龙喜欢这个主意,于是莫瑞林切开了脓肿,让肿胀消退一些,这样龙吞掉鹿的时候能舒服点。然后他们匆匆架起一条链子,将牙拔了下来。那真是,一片狼藉。血和脓液到处都是。然后莫瑞林让我们给龙用了治疗咒,把血止住,闭合伤口。”
“‘啊,嗯,好,非常好。行了,莫瑞林,你证明了你自己。拿上剑走吧。’”
“莫瑞林看着他,‘你是说这是某种测试?’他问,‘你牙疼多久了?’”
“‘真的很久了,以你们凡人的衡量标准,但对于龙类来说不算太久。那么听听我的故事吧:有个蓬头垢面的年轻法师跑过来,想要偷我的金子。我抓了他一个现行;我们的对话言辞越发激烈,然后他试图冲我施法。他那可怜的法术对我影响甚微,于是我干掉了他。但是呃......’龙的目光偏开了一会儿,然后回到他的故事上,‘那个小畜生显然在自己身上套了一个自制的诅咒,当我把他嚼碎......’龙猛地皱了皱眉头,回忆了一下,接着说,‘不管怎样,仅当有人来找这柄剑的时候,牙疼才会加剧。如果我吃掉入侵者,尖锐的疼痛便会消除......但我一般不这么干,尽管出于自卫我烧焦过几个人。呵,吹点火星子出来,大部分人就逃了。鹿的数量很多;吃掉跟你说过话的人感觉呃,啊,不太舒服。那个滑头法师让我消化不良了好几天。胃痉挛,闹肚子还有胀气,就算是龙也不能例外。所以牙疼一直没有好彻底。到这来的人也挺讨厌的......总之,是我这辈子最恼火的一段时间。当然,我也不能从那柄剑的附近离开太久。这是诅咒的一部分。’”
“‘要是你愿意,我们可以再呆上一阵子。我们很好相处。我叫莫瑞林;我红头发的朋友叫米斯,那个大块头叫马茨。我还是想到下面去找秘银,而且我过去从来没和一头龙交过朋友。’”
“‘我大概乐意。你的朋友们很不错,尽管你说,你必须替他们思考。但我觉得他们自个也会动脑筋,看来他们认定你对他们来说很重要。’龙犹豫了一秒钟,然后真的流露出了害羞的神色!‘你可以叫我阿卡托什。’”
“于是我们呆了好几周。跟龙一起打猎——那段经历真是了不得!搜索了矿场......我们在下面没发现多少东西。但龙把他收藏的珠宝给了我们。说他只需要金属;龙躺在那上面,会把金属吸收进他们的鳞片里。所以我们这趟终归是大丰收。莫瑞林想把那柄剑给马茨。他表示假如我们没有回去,他肯定会尝试屠龙,然后被烤熟。但马茨不肯要,说龙把剑给了莫瑞林,所以谁该得到那柄剑再清楚不过。马茨要走了龙牙,但他用牙齿做出了你现在拿着的那块刀柄,也送给了莫瑞林。他跟我说,他过去从来没有可以送人的东西,这让他感觉很好。莫瑞林选择把匕首给你,他真的很高兴。”
“我觉得那柄剑应该归马茨所有。”爱德华说,“他没有打算偷东西。他肯回去也真的很勇敢,即便他觉得这样做没有任何好处。莫瑞林打算偷东西,被抓住了,然后只想凭口舌之利来摆脱困境。你们都有可能因为他而被杀。”
“莫瑞林就是这么说的。啊,好吧,反正马茨更喜欢他的大斧子而不是一柄剑。”
爱德华叹了口气,“我希望自己能像马茨一样勇敢。我猜我更像你。”
“是呀。”莫瑞林的声音从背后响起,吓了男孩一跳,“牙尖嘴利,跟米斯一样。不管怎样,你能像米斯一样勇敢,我也会很高兴的。等我百年之后,要是人们谈起我,除了‘他做了他应该做的’之外啥都不说,我的灵魂就能获得安宁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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